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律师观点

豪车撞死人案件:应承担过失致人死亡罪?

律师说法

应承担过失致人死亡罪?

广东旭瑞律师事务所律师谭毅翔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外,驾驶机动车辆或者使用其他交通工具致人死亡或者致使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二百三十三条等规定定罪处罚。”

“如果小区道路不属市政道路,就应该按照上述的解释来进行判决。”谭毅翔说,根据事件中案情分析,肇事者鲁某应承担过失致人死亡罪。

原文链接:http://zt-hzrb.hangzhou.com.cn/system/2012/02/09/011756869.shtml

最新图片文章

最新律师观点

1